15、实行节假日值班,“特殊日子”预约登记服务

2016年12月19日 14:07:58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作者:浙民轩

  成立时间:2006年7月

  服务范围:

  直接办理事项:

  ①内地公民婚姻登记;

  ②门牌证核发。

  行政审批事项:

  ①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②内地公民收养子女登记;

  ③遗体运回死者居住地火化审批;

  ④地名命名、更名等。

  服务情况介绍:

  1、严格执法,依法办事。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为服务对象提供法规、政策、民政业务咨询。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各项业务。窗口1-6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3278对,离婚登记740对,补结婚证609对,补离婚证38本,查档736份。发放门牌证686本,受理住宅小区、道路命名8个。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26件;社会团体成立登记3件;社会团体变更登记8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7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3件;社团、民非注销登记各1个;社团、民非银行帐号、印章式样备案10件;遗体运回审批3个;收养登记13个。

最美民政窗口15:东阳市民政窗口

  2、做好行政审批各项工作,清理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许可期限平均缩减65%。规范审批标准,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3、在巩固完善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探索推广一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实行节假日值班,“特殊日子”预约登记服务。开展离婚登记预约登记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完成1950年以来所有婚姻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

最美民政窗口15:东阳市民政窗口

  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

  2009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荣誉称号;

  2010年民政局窗口被评为“东阳市群众满意窗口”,“婚姻登记提能增效服务”被评为东阳市十大“优化服务举措”;

  2011年被评为“金华市十佳服务窗口”;

  2012年被评为“东阳市十佳服务窗口”;

  2014、2015年被评为东阳市先进窗口单位。

  群众满意度测评达到99%以上。


责任编辑:徐曼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