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稿选编|传承“枫桥经验”点亮善治“枫景”

2022年12月15日 14:38:06 来源:宣传半月刊 作者:孟柳霞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各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夯实乡村治理根基,良法善治如同一股春风吹拂在乡村街巷,而我们浙江的传家宝“枫桥经验”,体现的正是良法善治的价值追求。

依靠群众力量

  上世纪70年代的枫桥午凤公社,有一个偷窃小团体,10多个成员都是15岁以下的少年,他们盗窃粮票、粮食等各种财物。这些孩子有些是受了坏人的教唆,有些是从小缺乏家庭管教。当时大队党支部发动群众,用“枫桥经验”对违法少年进行耐心的帮助教育。对少数屡教不改的,党支部和治保会组织帮教小组,这些迷途少年不仅有了显著转变,有的日后还成了先进生产者。“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这正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

  59年来,“枫桥经验”在不断探索、创新和突破中发展:从社会治安,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枫桥经验”已经变为一道靓丽“枫景”。

构建良善社会

  半个世纪来,有多少人付出了大半生的精力和智慧,为“枫桥经验”这面红旗增光添彩。我认识一位非常优秀的调解员“老杨”,曾获评CCTV2018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老杨”名叫杨先照,他扎根基层,风雨坚守30多年,130多本笔记本上记载着多年调解工作经历的点点滴滴。

  老杨第一次调解工亡案件时,事发企业的大门被死者家属堵住,一方漫天要价、一方拒不赔偿,双方发生了激烈争吵。好在老杨已经学过一些法律知识,有理有据耐心调解,这才顺利平息了矛盾。自那以后,老杨的“调解日记”里又多了“法”的元素。“不懂法,矛盾就无法调解。”老杨再次给自己制定了“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向书本学、向同事学”的计划,以“调解一案例、剖析一案例”的笨办法,逐步熟悉掌握了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遗产继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

  正是因为有太多像老杨一样的“枫桥经验”优秀践行者,才会让“枫桥经验”在不变中发展,在应变中创新,形成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特征,实现了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新提升,成为新时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经验。

创建法治样板

  创新社会治理,法治是基础。2013年10月,习近平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22年暑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法学青年们到诸暨参加“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法治护航共同富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大家参观了枫桥经验陈列馆和枫桥大庙,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历史地位和时代价值,还到社区、学校举行了4次普法宣讲和法律咨询,在实践中深化了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认识,增强了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的决心和志向。

  推进社会治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党的二十大报告为破解难题指出了一条科学路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相信在两个一百年的大时代背景下,我们一定能够通过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创造“良法善治”的样板,让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社会,为千家万户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系忠哥宣讲工作室宣讲员、诸暨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

责任编辑:郑丽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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