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批准李士祥、陈刚同志职务调整

2017年02月21日 18:49:51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近日,中共中央批准:李士祥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职务;陈刚同志不再担任中共北京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李士祥简历

  李士祥,男,汉族,1958年8月生,北京市人,1982年3月入党,1978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治学专业),工学硕士,高级政工师。

  曾任北京市草场中学教师,北京市通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通县城关镇党委书记、通县县委常委,昌平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朝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北京商务中心区办公室主任、区委书记,朝阳区委书记、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厅主任、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17.01 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简历来源:人民网)

   陈刚简历

  陈刚,男,汉族,1966年5月生,湖北崇阳人,1988年5月入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毕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专业),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

  曾任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团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市长助理、市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副主任,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组书记。

  现任北京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简历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楼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