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晨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16年06月02日 19:59:53 来源:丽水日报 作者:林坤伟 丁广钊

  16日上午,(丽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虞红鸣主持会议。

  会议经过审议和表决,决定任命朱晨为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接受黄志平因工作岗位调整提出的辞去丽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朱晨在表态发言时表示,组织提名我为丽水市副市长、代市长,这既是对我的信任,更是赋予我的责任,饱含着全市人民的深切期望和拳拳重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虚心学习,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尽快进入新角色;要恪尽职守,抓好发展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推动“两山”理论在丽水的实践,努力走好绿色生态发展之路;要勤政为民,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认真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使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代表建议和意见;要团结干事,自觉落实好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以共同的使命增进团结,以共同的事业凝聚力量;要廉洁自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从政、勤勤恳恳做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委员共30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毛子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朱晨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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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晨,男,汉族,1963年6月生,浙江永康人,198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浙江省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副主任,纪检监察三室主任,丽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中共丽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

  2015年10月,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责任编辑:楼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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