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1+8”管牢农村三资

2018年02月01日 14:11:06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本网记者 杜玲玲 通讯员 钱正

  “村里有些房子出租后一直没有收过租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村里也没个说法啊?”象山县爵溪农村的一名村民向该县委巡察组反映。经巡察组工作人员核实,爵溪农村确实存在35.8万元应收房租未收。

  为精准查找群众身边的问题,象山县委巡察组实行巡察1个乡镇的同时延伸巡察该乡镇的8个行政村,并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农村“三资”管理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巡察组采用查阅账务、集体交流、个别谈话以及向有关单位征集线索等方式发现藏在群众身边的问题。目前已完成11个乡镇的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199个,移送44件次,处分35人,问责39人,廉政谈话296人,建立、完善制度85项。

  与此同时,在巡察过程中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的另一个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村级负债高企,并逐年上升。如,新桥镇有3个村负债高达300万元以上,茅洋乡11个村负债合计近千万元。此外,还存在农村工程建设规避监管、虚列开支等问题。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县委及时研究部署,制定出台了村级重大决策报备、非生产性开支报备、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村级“三资”管理和村级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同时各单位也及时进行整改,新桥镇严控制度源头,逐步减少各村举债存量,全面控制各村举债增量,并退回举债利息超标准申报村2个;茅洋乡出台扶持政策提升村集体经济造血能力,溪东村集体仅烧烤招租一项就增收20万元。

  “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束缚着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平稳快速发展,农村基层巡察不仅要察,更要改。通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办向有关单位发放存在问题线索的巡察事项移送单,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和详细措施,落实责任到人,限定时间节点,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立行立改,提升巡察工作实效。”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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