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病”也要用“好方”

2017年07月17日 19:21:53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纪工委书记 王斌

  为规范农村“小微权力”,我们街道建立了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哪怕是会议记录不规范、村务公开漏项缺项、租赁合同不规范、当月未组织党员学习等小问题,都要先约谈提醒再通报批评,并与村干部个人的年终考核、廉政激励金相挂钩。

  这个制度在推行时也曾遇到过阻力,一些村干部对我说,“实在太严了,村干部不是公务员,不贪不拿就不错了,小节上不要太计较”。我开始以为这只是个别人的牢骚话,时间久了大家总会理解的,因为“严管就是厚爱”,但接下来的一件事情却对我触动很大。

  去年村委会换届后,有个新当选的村支部书记想自掏腰包请村里党员吃餐饭,以表心意。我得知后立即制止了聚餐,并提醒他注意影响,不料他当场翻脸,“我自己出钱请吃饭,犯了那条王法,你们纪委太不近人情”。旁边还有人劝我,纪工委书记不能当一辈子,不要太“顶真”。

  好意提醒,却得不到理解,这让我意识到,对小问题的“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也要讲方法,既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更要以德服人、教育引导。对此,我开出了两剂“药方”。

  一是开办“纪律夜校”,利用夜间和休息时间,对村干部开展小班化分类培训,学习党纪党规和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宣讲身边优秀村干部的故事,开展典型案例警示;二是出台村干部积分管理办法,涵盖村级权力运行、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还把村干部的负面言行、不按时缴纳党费等“小枝小节”也列入管理范围,把“严”字落细落实。

  一年来,村干部参加“酒局牌局”少了,忙村里事务的多了,村务管理更加民主规范,对纪律规矩的认识和执行也更加到位。落实“四种形态”,治病于初始,既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还要讲究方式方法,开好“方”、用好“药”,才能达到真正效果。


责任编辑: 朱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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