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开创巡察工作新局面

2018年04月16日 09:23:11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文 杭州市上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金晓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党章》也将其明确写入,这标志着巡察作为一项党内监督制度,被赋予了新的权威。杭州市上城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精准发现问题,持续形成震慑,以新气象新作为开创了巡察工作的新局面。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区委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从机构设置、人员保障、决策协调、督促整改等方面强力推动巡察工作开展。区委书记陈瑾同志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参加全区动员部署会,主持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常委会,既审阅书面报告,又听取当面汇报,专题调研指导巡察工作。每轮巡察前,组织召开动员会,由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对担当主体责任、配合巡察工作作出表态。

  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巡察。区委巡察机构加强政治学习,将政治素质作为巡察干部的第一要求。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始终把政治巡察摆在首要位置,着重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尊崇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以及维护群众利益等情况。2017年以来,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293个。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一是结合开展常规巡、专项巡、驻点巡,构建横向“一对一”“一托二”“二合一”和纵向“一加X”的一体巡模式,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协审,提前进驻开展财务审计;邀请党建、法律等领域专家加入,配合解决专业性问题;调配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归口监督单位巡察,实现巡察和派驻监督质量双提升。三是运用“大数据”助推,与组织、财政、信访、住建等部门共享“大数据”信息平台,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规范制度建设,保障工作推进。充分借鉴中央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经验,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四大类19项制度规定,做到重要事项有章可循、重要环节有规可据、日常工作规范有序。一是牵头抓总类,出台《关于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巡察工作的原则性问题作出规定,作为其他制度机制建立的依据。二是工作实施类,制作“一册三图”,即巡察工作手册、巡察工作基本流程图、巡察组工作方式图和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示意图,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程序和措施办法。三是成果运用类,按照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和成果巩固五个步骤制定制度,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四是队伍建设类,将巡察办、巡察组、临时借调、第三方审计人员统一纳入监督范围,划出纪律“红线”。

  聚焦整改落实,促进标本兼治。重点把握四个时间节点,在驻点巡察期间,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迅速整改,使“巡”“改”紧密衔接、良性互动。在巡察反馈阶段,明确由一名分管区领导参加一家单位的巡察情况反馈会,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督导整改建议书》要求,全程督导该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在集中全面整改阶段,组织召开区委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以“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为目标,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期逐个销号。在中长期深化整改阶段,注重从巡察中提炼普遍性、全局性问题,向区委提交专报,督促建立长效机制。组建巡察整改督查组,通过专项检查、“回头看”、明察暗访等形式提升整改质效。2017年以来,已完成整改203个,整改完成率98.1%,建立完善制度61项,挽回经济损失519.6万元。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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