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项目前不作为乱作为?狠杀党员干部这十种行为!
重大项目前不作为乱作为?狠杀党员干部这十种行为!
2017年11月30日 14:32:43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本网记者 杜玲玲
年底啦,又到一年考核季!党员干部们,工作完成的如何?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得怎样?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但现实中存在少数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这些行为是万万不能的!
那么,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中,党员干部究竟有哪些禁区?
以下“10个严禁”,一起对照学习吧!
1、严禁曲解政策,散布、公开发表违背政府决策部署的谣言;
2、严禁阳奉阴违、明拖暗抗、拒不执行或消极对待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3、严禁组织、参与或纵容、支持亲友和群众参与违背政府决策部署的群体性事件和违法信访;
4、严禁违反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跟组织讨价还价;
5、严禁违反相关规定,趁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推进建设之机非法抢栽、抢种、抢建;
6、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为本人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7、严禁纵容、支持甚至帮助策划、教唆亲友和群众弄虚作假,获取不正当利益;
8、严禁没有法定权限或授权擅自公开、发表、发布、传播在工作或者工作之便获取、获知、了解的敏感图、文、音频、视频及其组合信息;
9、严禁对职责内的工作推诿扯皮、拖延贻误,及违反规定泄露工作秘密;
10、严禁截留、侵占、挪用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感谢宁波市镇海区纪委提供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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