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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评 | 信访一线践政绩:以学筑基 破治实干

来源:绍兴嵊州市崇仁镇 作者:丁思佳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4:59:15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基层信访工作中绝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一道必须用行动作答的实践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十五五”开局之年,无论是制定规划还是部署实施,都需要有正确的政绩观。何为正确政绩观?就是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对身处矛盾前沿的基层干部而言,信访件就是考卷,群众满意度就是评分标准,必须以实干担当答好每一题。

  以“学”筑基,让正确政绩观在信访一线落地生根。基层信访涉及土地、规划等多个领域,仅凭感觉办事只会乱表态、不敢管。破解这一困境,向学要效是可行路径。学法规是必修课,把《信访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逐条对照、带着问题钻研,才能确保每一次回复经得起追问、每一次处置符合法治要求。学专业知识是破题关键,群众反映什么就钻研什么,避免“外行指挥内行”。学乡土经验是接通地气的良方,需向村支书、老党员请教,将“土办法”与法规结合,找到合法合情的化解路径。学领袖著作是校准方向的定盘星,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四下基层”经验,带着具体问题钻研思考,筑牢政绩观根基。

  破“怕”为先,让正确政绩观在担当作为中彰显价值。部分基层干部存在“怕被告、怕问责”的消极心态,把“不惹麻烦”当政绩,本质是政绩观错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就要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对依法认定、程序到位的事项,应理直气壮推进,只要程序规范、证据齐全,即便面临诉讼也能坦然应对。真正的政绩不是 “零诉讼”,而是“经得起诉讼”。干部唯有走出“怕被告”的心理误区,才能在信访一线挺直腰杆、主动履职。

  治“本”为要,让正确政绩观在源头治理中体现长效。信访工作若只“就事论事”,终将陷入被动。正确政绩观要求具备系统思维,从个案矛盾中找普遍规律,从点上突破推面上治理。夯实政绩观根基,需坚持源头治理思维,从根本上减少矛盾增量,这正是潜绩的核心体现。要聚焦乡村矛盾高发领域,规范村级“三资”管理、集体决策、惠民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细化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常态化畅通诉求渠道,将矛盾沟通融入日常,小事提前介入疏导,用规则透明和前置沟通压缩矛盾空间,推动信访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

  践“行”为果,让正确政绩观在实干中赢得民心。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实干:把“学”的成果转化为依法处置的底气,把“破怕”的勇气转化为担当作为的行动,把“治本”的思路转化为制度规范的实效。基层的政绩是靠解决一家一户的实际困难、回应一村一社的普遍关切累积起来的。基层干部唯有摒弃急功近利的短视思维,多补治理短板、多谋长久安稳,才能让正确政绩观写在群众口碑里、印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


责任编辑:李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