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十年终落网

2018年12月25日 09:28:22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衢州市衢江区纪委监委供稿

  2017年8月29日凌晨,陈星红被顺利押解回衢州

  人物:

  陈星红,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农业和农业税收征收管理科原会计、出纳。

  基本案情:

  2001年12月至2007年9月,陈星红利用其负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职务便利,以骗取、截取、截留、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资金共计633.66万元。2007年9月2日潜逃,2017年2月衢江区监委成立,同年8月28日陈星红在河北廊坊落网。

  纪律处分:

  2009年9月8日,陈星红因违反党纪政纪,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判决结果:

  2018年3月9日,陈星红被判处贪污罪,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60万元,扣押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忏悔实录:

  2017年8月28日上午10时,我清晰地记得我被追逃小组抓捕时那一刻的心情,那种内心恐惧与释怀交织的复杂心理。恐惧的是我终究还是无法逃脱法网,面临的是法律的严惩;释怀的是我终于可以恢复身份、回归家乡,不用再过这种颠沛流离、提心吊胆的日子了。

  如今回想起来,这一切都是因为我没有守住纪法底线,没有做到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没有履行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该有的责任。因为贪念,因为侥幸心理,因为所谓的“仗义”,我一步步地踏上犯罪这条道路。

  2001年12月至2007年9月,我担任衢江区财政局农财科会计、出纳,主要负责国家农业专项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身处重要岗位,我却没有绷紧责任之弦,筑牢思想防线,反而从中寻找“发财途径”。通过私自开设对公账户、私开预算外资金专用拨款凭证等方式,我前后共贪污了633.66万元国有资金。这些钱被我用于赌博、日常消费、购置房产及外借他人等等。虽然私底下我也曾有过担心和不安,但终究还是被现实的风光迷失了内心。

  一直到2007年8月,我将被调至其他岗位,这时我才恍然惊醒,自己居然已经挥霍了这么多钱,漏洞无法弥补。虽然尽可能想办法拖延着交接工作的时间,但我心中很清楚,贪污的事情瞒不住了。因害怕受到法律制裁,我选择了出逃这条注定后悔的不归路。

  我还记得那一天,当我乘坐火车向长春方向奔驰,心中却并没有出逃后的轻松,而是充满害怕和不安。在长春短暂待了一段时间后,我觉得在大城市生活还是太显眼,不够安全,不久就转到了长春附近的四平,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安顿下来。

  外逃后,我仍然和一个朋友保持着联系,从他那里了解一些家里的情况。在四平租住时,突然有一天这个朋友就联系不上了,深感不妙的我匆匆收拾了随身物品就跳上了离开四平的汽车。后来得知,在我离开后不久,就来了几张陌生面孔打听我的情况。想到我只逃得比他们快一步而已,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慌忙将假身份证和电话卡都剪碎扔掉了。

  此后,我辗转乌兰浩特、延吉、延边等地,因为害怕行踪泄露,每个地方都只敢停留几个月。因为担心被人认出来,我不工作也不出门,几乎不与人交往。因为没有收入来源,我仅靠潜逃时带出来的6万块钱生活,租住在偏远破漏的房子里,最凄凉的时候住过月租120元、用农家厨房改造的房间;每天只吃两顿饭,都是以面条、稀饭为主,如过街老鼠一般苟延残喘着生活。平时就在屋子里守着电视,关注着相关消息。窗外一有警车经过就吓得魂不守舍,见到穿制服的人就直冒冷汗。每次听到那些追逃追赃、抓回外逃人员的消息,都如惊弓之鸟一般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惶惶不可终日。我也经常问自己,这种生活有必要继续下去吗?整天忐忑不安、寝食不宁,无时不在的压力、紧张、恐慌和焦虑……

  我原本就有腰椎间盘突出和罗圈腿的老毛病,颠沛流离的出逃生涯、艰苦的生活条件、巨大的精神压力加剧了我的病情。因为去医院需要出示身份证,即使剧痛难忍,我也只能咬牙再忍。有病不能就医,最终耽误了我双腿治疗,渐渐地连正常行走都较为困难,上楼梯只能爬行。

  但是最煎熬的,还是每逢佳节时的落寞和对亲人的思念。我想我的父母,他们年纪大了身体也不是太好,自己犯下如此大罪,他们知道了会不会挺不住。我想我的子女,不知道他们过得怎么样,长多高了,学习成绩怎么样,有没有被人笑话,会不会因为我觉得抬不起头……回想我这一生,没有为他们做过什么,在他们正需要自己的时候,我却在外流浪不能回去,甚至都不敢拿起电话道一声平安。

  我心里如此渴望着与家人团聚,因此在东北辗转两三年之后,我决定潜回江西上饶。在地理位置上离家近一点,感觉上也离亲人们近了一点,仿佛这样就能缓解我的思乡之情。在上饶四五年时间里,我考虑了很多,其实在外东躲西藏的这些日子,我也渐渐清楚其实前方无路可走,没有其他选择,没有任何盼头了。我也曾一次次地想着投案自首,但是实在没有勇气迈出这一步。

  如今,我终于回到家乡,回到我应该在的地方,直面我自己犯下的过错。现在的我万分后悔,后悔自己曾经贪婪的邪念,后悔我给国家造成的巨大损失,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及时投案自首而选择了出逃,后悔我给家人带来的伤害和痛苦……但一切都为时已晚。我愿意接受组织调查,这是我人生的一次教育;我愿意实事求是交待我所犯的罪行,这是我心灵的一次洗礼;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这是我重新做人的一个机会;我也愿意尽我所能地去退赃,尽量挽回因为我而造成的国家损失。

  警示:

  中央部署开展“天网”行动以来,一大批外逃腐败分子被追回来绳之以法,彰显了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信心与决心,也击碎了腐败官员妄图一逃了之的黄粱美梦。

  本案中,陈星红以为出逃就能逃避纪法的严惩,然而等待他的,是经历了一段长达10年,饱受孤独、无助、恐惧煎熬和折磨的苦难岁月后,最终被绳之以法。陈星红用沉痛的忏悔警示我们,世上没有避罪天堂,违纪违法终将付出代价。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定不移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让党员干部自觉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杜绝侥幸和幻想,不断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要时刻牢记:唯有遵规守纪才能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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