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过硬 发展有底 浙江今天召开全省质量大会

2020年09月25日 17:13:31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记者 王世琪 通讯员 沈雁

  质量发展是兴省之基、强省之要,是一个区域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9月25日上午,全省质量大会在杭州举行。据了解,大会上将通报表彰2019年度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和2020年度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单位。

  据了解,浙江省质量提升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连续四年获最高等次A级,与上海、广东并列全国第一方阵。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稳居全国首位,8个设区市和11个县(市)获批创建, 6个城市获命名,永康成为全国唯一获命名的县级市。省政府质量奖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开展修订,提升了广度和深度,同时设立全国首个“标准创新贡献奖”,更大范围、更宽领域引领企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目前,浙江省已经形成了标准、质量、品牌“三位一体”的格局。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以全国第一名成绩通过中期评估,累计发布地方标准824项,“浙江制造”标准1514项,“最多跑一次”“美丽乡村”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发布团体标准发布数量、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数量领跑全国,主导制定国际标准20项,3个国际标技委落户浙江,义乌国际小商品(标准)博览会成为全球首个标准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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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政府质量奖和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

  浙江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质量工作,2009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设立省政府质量奖,引导广大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按照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好中择优的原则,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组织给予奖励。自2009年设立省政府质量奖以来,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经过多次修订。在2019年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中,将“评审过程就是专家会诊服务过程”的理念贯穿始终,邀请中国质量奖评审专家全程参与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和陈述答辩,与中国质量奖有序衔接,初步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体系。

  对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明确要求。2017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立“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成为省级政府层面全国首个标准奖项。2017年浙江省府办印发奖项《管理办法》,2018年浙江省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印发奖项《评审细则》,明确奖项每两年评选1次,每次表彰重大贡献奖不超过3个、每个奖励100万元,优秀贡献奖不超过10个、每个奖励30万元。奖励对象为我省依法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校、社会团体等各类组织,奖励范围为为主制(修)订的先进标准和为主实施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责任编辑: 邹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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