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税务总局回应来了

2019年02月17日 09:33:25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编辑 谢甜泉


  “个税零申报等同于没有纳税记录,将被视为中断纳税,纳税人将失去购车购房落户资格。”近日,网上流传这样一条消息,使得部分网友忧心忡忡。

  那么,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刚刚,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回应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称,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与此同时,杭州税务12366热线工作人员也表示,一般只要纳税人有申报记录,不管有没有达到实际缴税的起征点,税务部门都会认定其在履行纳税义务,也就不存在中断纳税的情况。至于其他部门如何认定中断纳税,要看该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非杭州户籍人员在杭买房的条件,目前是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二选一,不能断缴,补缴不能超过3个月。而零申报是否属于中断纳税情形,以税务部门的解释为准。虽然零申报不属于中断纳税,但非杭州籍人员在办理购房资格的相关手续时,还是要到税务部门开具零申报当月的申报记录证明。

  关于非杭州籍人员积分落户,12345热线的工作人员说,目前只是规定5年连续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一定额度,至于零申报是否会被视为中断纳税,同样以税务部门的解释为准。这样看来,零申报同样不会影响非杭州籍人员办理积分落户时的加分资格。不过,减税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大幅降低,会影响分值。

  浙江金瑞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余海涛表示,一边是税务部门为民减负,另一边是有些资格的获取要以纳税作为条件,这中间会有个平衡的问题。新个税法全面实施时间还短,引发的连锁反应会慢慢显现出来,涉及多个部门的相关政策。

责任编辑: 杜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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