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微腐败”之害切莫小视

2017年08月06日 08:43:29 来源: 中国网 作者: 刘元华

  由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主办的第三届廉政大竹论坛在四川达州市大竹县近日召开。来自国内反腐领域的专家、学者和黑龙江、湖南、四川等地的基层干部共200余人围绕“反腐倡廉向基层延伸——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理论与实践”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8月4日 人民网-人民日报)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善治与否,关乎执政根基是否牢固,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近日,反腐专家、学者和基层干部汇聚一堂,聚焦坚持“微腐败”、探索治理新模式。由此可见,基层社会治理越来越得到重视。对群众而言,这不啻为一个好消息。

  微者,小也。所谓“微腐败”,指的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虚报冒领“念歪好经”、巧取豪夺“雁过拔毛”、克扣侵占“瞒天过海”、执法不公“瞒上压下”等皆属此类。因其易发高发、侵害民利,往往剥夺群众的获得感、成为民心“痛点”,我们岂能小视其害?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据初步统计,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7.03万件,处理8.63万人;近来,成都市纪委、承德市纪委、抚州市纪委等,先后曝光了一批案例。由此可见,“微腐败”问题确实还不少,而且屡打不绝。

  事实上,“微腐败”名之“微”,但终究也是一种腐败。对此,各地党政要打好整治组合拳。坚持问题导向,抓苗头、抓倾向,“把小事当大事”,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不能养痈遗患;又抓铁腕问责,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以“零容忍”彰显决心;更扎牢制度笼子、压实治理责任、拓宽监督渠道。否则,等小官“炼”成大贪时,说什么都晚了。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真理。挖空心思地贪腐,最终不免成“竹篮打水”,何苦呢?基层党员干部更要弃贪心、守底线,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切勿妄想恃权发点不义之财。

责任编辑: 朱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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