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改联动见实效

2018年12月06日 08:23:52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本网记者 史健岚

  2017年8月,桐乡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原公投集团开展巡察时,有人反映该单位中层干部朱某接受工程老板的请吃,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次月,还未等到巡察结束,朱某便因违规接受工程项目承接方安排的宴请、收受烟酒等礼品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中层正职职务,降为中层副职使用。

  巡察还未结束,怎么就有人被处分了?这一切归功于桐乡市推出的“巡改联动”机制。“以往类似于朱某这类问题线索在巡察结束之后才移交相关部门查办,而那时往往已过去好几个月了,这不利于及时固定证据,也不利于及时对涉事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桐乡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顾富强说。为了彻底改变这样的状况,桐乡市探索建立了边巡边改机制,对于巡察过程中发现被巡察对象存在明显与规章制度相抵触的行为,在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可要求被巡察对象立即着手整改。通过即知即改,防止小错酿成大过。

  此外,由于绝大多数问题的整改集中在巡察结束之后,为了防止巡改脱节,桐乡市正逐步探索让巡察组更多地参与到巡后整改工作中去。

  根据以往的做法,被巡察单位提交整改方案、整改报告时,往往该轮巡察工作已经结束,巡察组成员已回到各自原工作岗位。而巡察办由于未直接参与巡察,对具体情况的把握没有巡察组精准。“如果巡察组不参与到整改工作的监督工作中去,则容易导致巡改脱节,造成整改措施泛泛而谈、整改成效不够明显。”顾富强表示。因此,桐乡市委巡察办明确规定,巡察对象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首先交巡察组把关。改得到不到位、措施是否有力由参与巡察的干部来判断,确保将巡察建议贯彻到底。同时,适时对已巡察单位进行“回头看”,深入检查巡察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巡察整改不力、甚至拒不整改的,将对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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