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学】审查调查中的细节把握

2018年10月08日 09:46:48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本网记者 贾歆琰 通讯员 袁杨军

  8月9日晚,台州市黄岩区纪委监委某案件审查调查组交流夜学

  主题: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中如何从细节处突破

  对象:台州市黄岩区纪委监委某案件审查调查组全体干部

  方式:干部论坛

  时间:2018年8月

  夜学记录: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叶民国:去年以来,我们先后办理了多起留置案件,办案过程中,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勇挑重担,体现了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担当。办案过程,同时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锻炼成长的过程。今晚,我们齐聚一堂,主要是回顾总结办案中的经验教训、分享工作心得,以期在今后工作中改进提高。

  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鲍新建:对于党员留置对象,留置初期,我们都会向其宣读党的纪律,并经常带其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这项工作现在也在做,但感觉还可以进一步提高。让留置对象重温党规党纪,不仅仅是一项常规程序,关键还是要带领其回顾入党的过程,引导其找寻入党的初心,唤醒其内心深处尚未泯灭的党性,促其正视错误,坦白问题。这也应该是我们案件突破可以尝试的路径。

  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王鼎:办理第一起留置案初期,没有实践经验,很多事情都是第一次接触,我们也存在着工作手忙脚乱的问题,如在某些银行查证就不是十分顺畅,直接影响了工作效率。在缺少办理留置案件工作经验时,如何加强前期工作的统筹协调就显得十分重要,把问题考虑得更细致、更全面。我们不仅要有A计划,也要备好B计划。

  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赖东升:外调搜查,有时是没有明确指向的,有时工作量会非常大,我们在搜查过程中也容易产生赶进度、图方便、提速度等想法,进而导致搜查过程被我们有意或无意地简化。这样就容易忽略甚至错失重要问题线索和证据。这方面,我们应该尽量提前做好外调相关工作的计划,通过小组会等形式集思广益,明确搜查重点,努力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工作效率。搜查前也要准备好相应手续,以免耽误现场搜查时间。

  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辛金华:看护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环节,通常我们以为确保留置对象安全,不出问题就可以了。其实,在整个留置期间,留置对象的心理会一直变化,这些变化,或多或少会体现在肢体语言和表情变化中。如果我们的看护人员能细心观察,细加分析,或许也能为谈话人员把握谈话时机,突破留置对象心理防线提供更多有益的参考建议。我们也可以加强心理学知识的学习,说不定也能应用到办案中去。

  审理室副主任陈鑫:监察调查工作是否到位,最终是要拿到法庭上去检验的。在办案过程中,如何保证依法依规开展审查调查,保障证据合法性,也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如果办案人员对适用法律不熟悉,调查、取证技巧能力欠缺,在办案过程中就容易出现偏差,产生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非法取证、程序违法等问题。对于这方面,我们也应该好好总结回顾下,并及时补课,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在工作中把这些要求贯彻好。

  学习报告:

  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践行“四种形态”、惩治腐败的有力抓手。此次专题讨论,目的就是要通过总结交流,发现我们在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中的问题和不足,提高依法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的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为建设清廉黄岩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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