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三不”问题要狠打板子

2017年12月08日 11:25:19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本网记者 朱诗意 通讯员 李光

  杭州市作风办于2017年7月通报了13起因“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受到问责处理的典型问题。这些典型问题,有的贯彻上级部署打折扣,有的监督检查浮于表面,有的审核把关敷衍塞责,有的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不担当、不作为。这些问题,正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全市党风政风取得根本性好转的新形势下,在一些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为此,杭州重新修订出台了《杭州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和效能问责办法》,在追责情形上,主要针对违反作风效能问题需要追责、但未够上党纪政纪处分的情形,重点聚焦“三不”问题,问责情形主要有四大类。

  不履职

  ——为官不为、推卸责任

  1.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或不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的;

  2.对依法依规或职责范围内应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置,致使本单位工作出现严重差错的;

  3.对依法依规或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或推诿的;

  4.因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下属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5.对有正当理由和依据应当支持、配合、协助的事项不支持、不配合、不协助的;

  6.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其他情形。


  不正确履职

  ——为官乱为、用权任性

  1.无法定依据或超越法定职权行使工作职责的;

  2.违反规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的;

  3.超过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履行工作职责的;

  4.违反规定乱收费,或者要求管理或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以及承担其他非法定义务的;

  对管理或服务对象区别对待,搞歧视,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的;

  5.违反权力公开的有关规定,搞暗箱操作的;

  6.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其他情形。


  履行工作职责不力

  ——办事拖拉、敷衍塞责

  1.在执行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落实上级指示中,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

  2.对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

  3.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监管不力、处置失当的;

  4.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的;

  5.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

  6.履行工作职责不力的其他情形。


  违反纪律作风规定

  ——为官不正、形象不佳

  1.违反省委“六个严禁”、省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等有关规定的;

  2.不遵守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

  3.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的;

  4.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的;

  5.违反防止利益冲突有关规定的;

  6.其他违反纪律和作风规定的情形。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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