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责任田”

2017年09月19日 09:06:20 来源: 作者: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张佳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推进,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重点监督对象正在从按级别“分段式管理”模式过渡到“统管”模式,逐渐形成“上下一盘棋”的局面。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精耕机关纪检“责任田”,整合开展监督工作的力量,着力推动机关党组有所侧重地抓好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和支部纪检委员“三支队伍”的建设。  

  推动机关党委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要严起来,政治规矩要立起来,关键还是靠机关党委扛起主体责任。当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扑面而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如何有效传导严肃政治生活的压力,确保驻在部门将《准则》《条例》落到实处,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打出了“组合拳”。

  一是督促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规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筹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促进机关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和完善党委内部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二是重点关注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杜绝“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等问题,推动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三是支持党支部标准化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按照落细落小落实的思路,要求机关党委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支部,通过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定标准、树样板、教方法,进一步强化基层堡垒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  

  推动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之后,机关纪委在协助机关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性、事务性工作中的职能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也更重视加强对机关纪委的工作指导。通过一年多的推动,有效改进机关纪委组织架构不健全、职责定位不清晰、工作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一是确保机关纪委组织有保障。针对机关纪委力量不足的情况,向党组提出配齐配强队伍的工作建议。2016年12月,机关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纪委,设立专职纪委书记和工作人员,配齐配强机关纪委队伍。二是推进机关纪委履责有依据。督促机关党组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中,单列一张清单提出实施党纪教育、开展监督检查、受理控告申诉等6项工作职责,明确告知了机关纪委“做什么”。三是推动机关纪委工作有计划。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对机关纪委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提出修改建议,要求工作中心从教育预防为主向强化监督执纪为主转变,围绕人大中心任务,协同开展省人代会期间会风会纪督查、节假日期间正风肃纪、机关工作纪律和效能检查等专项监督,进一步清晰了机关纪委“怎么做”的方向。  

  推动纪检委员发挥“前哨”作用

  派驻纪检监察组进驻省人大机关后,针对绝大多数党支部未设立纪检委员,监督工作在机关纪委层面遭遇“中梗阻”的现象,多管齐下推动纪检委员队伍建设。通过发掘纪检委员“近距离监督”天然优势,围绕人大机关中心开展监督,防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

  一是建议机关党委在布置支部换届工作中,在每个党支部设立纪检委员。截至今年5月,新一届党支部换届完成后选举产生22名纪检委员。二是督促机关纪委健全组织,明确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建立微信工作群、开展纪检委员学习培训、搭建交流沟通平台。三是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推动纪检委员协助处室及单位负责人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根据新形势排查分析业务工作中的权力运行风险点,提出或完善防范措施。四是组织业务指导培训,纪检组长就如何发现问题与纪检委员分享经验体会。希望纪检委员小处着眼、细节入手,从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中发现问题、从工作作风和办事效能中发现问题、从日常生活观察中发现问题、从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

责任编辑: 王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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