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岂容“雁过拔毛”?

2018年08月23日 08:39:02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云纪宣

  “当时纪律意识淡薄,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现在才明白自己的行为不妥!”云和县浮云街道云章村村支部书记叶伟荣在接受调查时懊悔地说。

  2012年,云和县浮云街道云章村南流、柳家田自然村整体搬迁工作中的下山转移安置小区项目获批。叶伟荣等几名村干部决定项目不公开对外招标,由村干部自行承包,并以分红的形式瓜分工程利润。此外,2012年至2013年,叶伟荣在协助云和县浮云街道进行云章村垦造耕地项目立项、政策处理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工程承包人好处费4万元。

  2017年9月29日,叶伟荣因违反了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2018年2月12日,叶伟荣被云和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提醒:

  权力再小也不能任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是重点。作为村干部,与群众面对面,更应该守纪律、守规矩、守底线。本案中的叶伟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没有严格要求自己,进而失去对权力的敬畏,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应当受到严肃惩处。

  纪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

  叶伟荣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发生在2013年,依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七十七条第(五)项、第八十五条规定,最终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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