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岁高龄王峻岩:我和监察事业,有说不完的故事

2019年10月21日 10:08:33 来源: 作者: 本刊记者 林雨晨 通讯员 任晓玲

  “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之心,方能行有所止。”今年秋天一个风清气爽的上午,在柯桥区兰亭街道紫洪山村村委会议室,90岁高龄的乡贤王峻岩,结合自身70多年的监察工作经历,用一口绍兴土话给全村党员上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台上,头发花白、戴着金边眼镜的王峻岩老人精神矍铄、中气十足,台下,不时传出阵阵掌声。

  “以学报国,这是我的初心,以法护国,这是我的使命,我的‘骨子’里被深深地打上了监察干部的烙印”。王峻岩一边拿出他写给中央的关于修改宪法的书信,一边滔滔不绝地讲起他的故事。新中国监察工作的历史沿革,以及他和监察工作的结缘,慢慢清晰起来。

退休的王峻岩在写书法

  退休仍关心监察事业,

  书信中央为修订宪法提建议

  2018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公布施行。在此之前,已然退休的法律系教授王峻岩结合自己3次参与修改宪法的经历。凭借一名老监察干部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查阅了大量资料,数次易稿,手写了《新时代,新思想,新宪法》的书信,建议把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入修改宪法的主要内容,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放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司法系统。信中他不仅建议加强中国共产党的监察工作,还建议民主党派也要成立监察委员会,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和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提供了有效参考意见。“三中全会一结束,修正案一公布,中共中央第一时间回信鼓励我,继续关注我所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王老一谈起此事,就心潮澎湃。

  其实,受到中央的如此重视,这并不是王峻岩的第一次。早在1993年,他以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的身份,站在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作题为《加快法制改革,适应市场经济》的大会发言,建议重新确立政府的行政职能,严格实行政府行政权、财产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三权分离”,就引起了国家领导人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作为一名学者,就要学以致用;作为新中国的第一代监察干部,我从未忘记首长们对我的教诲。”王峻岩说。

60岁任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出席全国政协会议


  三年监察工作,

  笃定他以法护国之心

  1948年,18岁的王峻岩进入武汉大学学习法学。本科毕业后,因为在校期间成绩优秀,表现出色,他被特调到中南军政委员会的监察委,以助理监察员的身份工作,直接领导就是中国首任监察部长钱瑛。做的工作主要是领导的文书起草,来访接待、来信核实和整理以及配合纪检部门开展行政方面的监察。虽然事情都很琐碎,繁复,但王峻岩全身心地钻在工作里。“我们办公的来往公函书信基本都是毛笔书写的,因为当时我每封信的毛笔字都写得用心写得好,后来我写的信件都成为公文字体样板在中南局里上墙展览。”王峻岩说。

  “在监察委虽然只工作了短短三年,但是对我来说终身受益”。90岁的王峻岩回忆起那段经历,仍旧非常激动。那时候,接到群众反映武汉和河南的两个有关干部贪污腐败造成冤假错案的信访。当时负责查办这两个案件的首长赵义明带着王峻岩等4人到大别山查案。

  新中国成立之初,办案条件艰苦。调查时,每天要走十几里的崎岖山路走访群众,记录取证,鞋子都走破了。晚上休息,就在农家打地铺睡觉,半夜遭受蚊虫跳蚤的叮咬,常常半夜被咬醒。没有移动电话、没有照相机,调查取证全靠一户户地去“踏门槛”核实,拿着实物证据到原址去比对。经过半个多月日日夜夜的调查取证,王峻岩所在的办案组终于合力查清确实是冤案。

  回到监察委,小组和其他部门一齐进行案件“深挖”,一级一级地寻找致使冤案产生的有关责任人。调查结果出来后,在社会上也引起了较大的反响,中央查办了一大批和案件相关的官员。

  在这一起大案的查办过程中,王峻岩任劳任怨、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表现得到了领导干部的高度肯定。平反冤假错案所带来的大快人心,也笃定了他为监察事业奉献的决心。“赵义明首长告诉我们,作为一名监察干部,对待工作就要‘件件有着落,事事要查明’,以人民利益为重,维护公平正义,做到敬畏法律、敬畏民意、敬畏岗位。至今,这句话我都没有忘怀”。王峻岩说。

  三年的监察干部经历,让王峻岩一直关注社会公平正义。1979年,天津一起海上探油轮沉没事故案轰动全国。王峻岩认为此审判程序不规范、事实不清、判处不当,因而写了一份数千言的意见书,为被告伸冤辩护,引起有关部门关注,最终得以改判。


  投身法律界,

  促成我国首部公司法出台

  因探油轮沉没事故案被发现的王峻岩,受到了武汉大学的注意。1980年,武汉大学法律系把他请进了大学的校园,从事经济法的教学研究工作,其间,他主张的《纵横经济法论》对我国经济法学说的建立和改革开放有较大影响,成为我国经济法学的最早开拓者之一。

  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要办一个法学院,已近花甲之年的王峻岩主动请缨,筹建海南大学法学院成为首任院长。王峻岩告诉记者,他当年去海南,其实是带着“办学和参政议政”双重任务的。他曾任第五、六届民建中央委员,民建海南省委首届主委,第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他积极为法治中国建设建言献策,在全国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所提出的法律体系健全问题和法规的配套问题,直接促使了1995年后公司法等商业法律的相继出台。其间,他还撰文建议,健全国家权力机关为主体的监督体系,各级人大对“一府两院”要建立执法监督制,以保证监督对象的奉公守法;对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的司法人员要进行查处。

1989年任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时,为海南省法制建设献言献策查阅资料

  2003年,73岁的王峻岩正式退休。退休之后的王峻岩没有停下忙碌的脚步。他心系法治中国建设,积极献策修宪等国家大事;他发挥余热,开讲座,做报告,给学生上法律课;勤于书法,通过书法作品,为家乡传播风清气正、崇德向上的正能量。


责任编辑: 林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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