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收款人其实是……

2017年12月05日 10:13:53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云和县纪委、县监委 徐会

   “李主任你看,这笔开支有蹊跷!”

  “小沈,你再仔细核对一下,查看支付款的依据是否规范,有没有相关的会议记录或其他备注材料。”

  “没有会议记录,也没有其他说明材料。”

  “好,你记下来,咱们马上找相关人员作进一步核实。”

  今年7月份,云和县农村作风巡察财务审计组梳理出安溪乡黄家地村二十余项疑似违规财务支出,其中一笔8400元的汽油费支出让我们觉得尤为可疑。该笔款项没有任何证明材料,只有一个收款人的收款字据。于是,巡察组一行三人赶往黄家地村找该笔款项的经手人——该村村委柳主任进行了解核实。

  “我们巡察组稍后将对收款银行账户进行核查,很快就能查清收款人的个人信息。你实话告诉我,收款人到底是谁?”我向老柳重申了有关党纪党规,要求他如实回答,“巡察组目前只是调查谈话,并不是执纪办案,你不要有思想负担。”

  “收款人其实是我老婆。”此话一出,老柳低下了头。

  原来,老柳作为村主任,经常要为村里的项目跟乡政府及部门沟通联系,而村里没有专门的公务用车,他就经常开自己的私家车去办村里的公事。想着自己出钱办公事不划算,就以虚假收据套取现金用于补贴个人支出。

  “说一千道一万,只怪我把纪律丢在了脑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最终,老柳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当天下午就把钱退回乡政府“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此次调查谈话,让我深刻体会到,巡察工作除了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还要注意谈话技巧,坚持问题导向,多持怀疑态度,才能真正做到查得出、查得清、查得实,方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责任编辑: 史健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