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保驾护航

推进清廉建设 强化权力制约

2019年11月06日 16:45:03 来源: 作者: 本网记者 胡丹 蔡琳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浙江国有经济经历了改革成长的脱胎换骨,收获了转型发展的丰硕成果,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成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是建设清廉浙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过去一年中,我省清廉国企建设有何成效?国企监督的难点在哪里?如何对国企腐败重拳发力?近日,围绕清廉国企建设的各项工作,浙江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冯波声接受本刊记者独家专访。

  冯波声接受本刊记者专访

  强党建  

  清廉国企建设机制更加健全

  记者:在过去一年中,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总目标,我省清廉国企建设有何成效?

  冯波声: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委对国有企业尤其是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直非常重视。今年上半年,朱从玖副省长对省国资委监管的15家省属企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逐家进行了谈话,要求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全面推进清廉国企建设。

  经过我们共同努力,我省清廉国企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四方面:

  清廉国企建设机制更加健全。按照清廉浙江建设的部署要求,省国资委党委研究出台了覆盖全省国企的《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召开2019年全省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与23家省属企业签订清廉国企建设责任书,这也是首次与各省属企业签订清廉国企建设责任书。制定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细则,以基层党建、意识形态、人才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四张清单”为主要内容,开展述职评议。督促企业认真抓好省委巡视、省纪委专项执纪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一批违纪行为和腐败案件得到严肃查处。2018年,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受理信访举报312件,立案自办案件16件,调查核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并经省监委指定管辖移送地方监委处置16人、已实施留置调查11人。

  廉政警示教育效果明显。按照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部署,扎实开展国有企业警示教育活动,推进全省清廉国企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拓宽清廉国企警示教育平台。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患意识和化解能力得到提高。

  基层党建得到全面加强。今年,省国资委党委以“打造全国地方国企党建工作新标杆”为目标,选取10家省属企业分别开展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发挥、总部机构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强党建促发展、选人用人、人才强企、基层党建、清廉国企、意识形态、企业文化等党建“十大样本”建设,并在2019之江国企党建论坛上正式发布,为加强地方国企党建工作提供了一套可看、可学、可借鉴的样板。

  廉动力助企效果明显。在清廉国企建设的推动下,今年以来省属企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主要指标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前三季度,省国资委监管省属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030亿元,同比增长12.7%,有8家企业营收增幅超过10%;实现利润总额329亿元,同比增长7.8%,有6家企业利润增幅超过10%;9月底资产总额13090亿元、净资产522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1%、10.8%。

  记者:清廉国企建设需要各级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如何防止主体责任层层递减,确保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冯波声:要从根本上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向基层延伸时力度层层递减问题,必须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企业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

  抓实各级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工作合力,以实际行动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决定决议,支持本企业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支持保障、承担任务、落实措施、监督管理等职责。

  能否把管党治党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基层党支部是关键。今年,省国资委党委面向1100余名省属企业、在浙央企、地市国资委基层党支部新任书记,举办了四期培训班,旨在重点提升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支部组织力,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抓关键 

  严防“项目上马 干部落马”

  记者:目前我省清廉国企建设中,问题多集中在哪些方面?

  冯波声: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是国有企业最鲜明的特点,同时隐藏着很大的廉政风险。去年全省查处的省管干部中,其中4人是省属企业的。这反映出当前我省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国有企业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去存量、遏增量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当前国有企业在清廉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还存在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兼职取酬、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现象。二是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有的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对下属企业“一把手”监管缺失,二三级企业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经营风险案件高发频发。三是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有的企业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有的企业违规选人用人问题突出,未按组织程序操作,有的甚至违背组织原则,造成不好的影响。

  记者:这些问题如何解决?

  冯波声: 除了进一步强化企业党委主体责任之外,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抓住关键。这里的关键,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基层关键岗位的廉洁风险防控,一个是“关键少数”。

  基层廉洁风险防控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企业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充分运用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执纪监督等成果,突出抓好投资决策、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财务管理、选人用人、境外投资经营等方面的廉洁风险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在建章立制、查漏补缺上下功夫,实现廉洁风险防控全覆盖。

  抓好 “关键少数”,要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专项工作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强化对“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的监督,着力抓好对企业集团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一把手”的日常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同时,要严肃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主题教育期间,我们深入企业开展四次正风肃纪明察暗访,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嫁娶、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进行严厉整治。对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加强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监督检查,开展省属企业定点扶贫、行业扶贫和对口帮扶中存在作风问题的专项治理,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重制约  

  构建阳光清廉治理体系

  记者:如何进一步强化对国企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冯波声:省国资委党委去年9月出台的《关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构建阳光清廉的国企治理体系,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要求我们做好四方面工作:

  推动省属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支持保障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有力有效地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快建立重要情况通报、廉政谈话和约谈、整改建议和反馈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企业领导人员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重点发现并着力解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执纪执法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省委决策部署执行到位。

  坚决落实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全面加强党对派驻机构改革的领导,全面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推动省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落细,推动完成派驻机构设置,发挥监察专员办作用,进一步整合监督资源,丰富监督手段。完善省属企业党委纪委定期沟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等配套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权力阳光运行、廉洁风险防控的新路子,探索纪检、监察、监事、审计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新路子。

  全力支持派驻机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监督。大力支持企业纪委、监察专员办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切实维护派驻机构权威,督促派驻机构认真履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着力加强权力监督。通过督促国企紧盯本企业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决策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将阳光清廉、防治腐败的要求措施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出资人监管、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等权力运行全过程。

  记者:如何确保清廉国企建设任务全面落实落地?

  冯波声:一是抓制度完善。修改完善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和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考核细则,通过优化指标设置,突出重点任务,科学合理确定分值权重,量化阶段任务。探索在两项考核细则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权重,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为推动企业各项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是抓考核通报。运用好考核这根“指挥棒”,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制定《2019年度党建工作检查考核评分细则》,从严从实考核,进一步抓好整改督查,对照问题清单跟踪督导,引导省属企业党组织对标对表,把存在的问题查清楚、改彻底,切实补齐工作短板。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党建考核得分与企业领导班子薪酬、干部选拔任用、党组织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落实省属企业党建考核结果通报机制,深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抓内部巡察。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牢固树立省属企业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意识,深化内部巡察工作,严厉查处顶风违纪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违规违纪问题,拓展整治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开展分级巡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国资国企巡察工作机构,推动省属企业开展对下属企业的巡察工作,实现监督窗口前移。

  四是抓问责追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反腐败工作不力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省委巡视、政治生态检查、专项执纪监督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拒不整改、敷衍整改,甚至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精准问责、严肃追责;实行重大决策终生责任追究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抓末位约谈。拧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发条”,强化党建考核结果运用,推行党建考核末位约谈机制,明确考核末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及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综合目标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同时,督促末位等级单位及时整改问题,明确整改时限,并实行“销号”管理,有效增强各省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主责主业意识。


责任编辑: 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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