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序民,正其制度

2019年11月06日 16:37:20 来源: 作者: 本网记者 蔡琳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

  制度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保障和最有力支撑。

  今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推出的一系列重要改革进行认真梳理,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的关系,搞好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配套,注重各项改革协调推进,使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以广度、速度、深度、力度来考量,新时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效有目共睹,正在不断放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使之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对纪检监察领域而言,近年来,最重要的制度变革无疑是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体制改革通过制度设计,补上存在的监督短板,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真正把所有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体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监察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扫除了以往“法办够不着,党纪不适用,政纪管不着”的盲区,例如对非党公职人员的监督。

  2018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首次将“政务处分”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并代替“政纪处分”,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2019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进行了审议。10月8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可以说,制定政务处分法,既是助推监察法相关规定明确化、具体化、可操作化的必然,又是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法治化方式。

  这也是政务处分法备受瞩目的原因。

  作为对违法的非党员公职人员的惩戒措施,政务处分法就是要实现政务处分法律制度的“整合”,把法定对象全面纳入处分范围,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使政务处分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只有实现全覆盖、全方位,才能真正构筑起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才能建设一支更有“法治味”忠诚干净担当的公职人员队伍。

  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律文本与法律体系缺一不可,通过立法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通过施行让“纸面上的法律”成为“践行中的法律”,法治才能真正成为“良法之治”、治理现代化才能在坚实的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此次制定政务处分法,就十分注重纪法协同、法法衔接,在处分情形、处分权限和程序、处分后果上与公务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协调衔接,保证法律体系的内在统一。此外,还注重与党纪的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效贯通。

  出台政务处分法的意义便在于此。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进一步抓好改革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稳。”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

  面向未来,习近平总书记的铿锵话语,将引领我们继续坚持改革创新,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广大公职人员方能不忘初心、不负使命,国家监察法治化才能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 蔡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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