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是质变之源

2018年09月25日 08:53:18 来源: 浙江党建网 作者: 岱山县纪委监委 王双娜

  “只要中标就按中标量每斤给我抽1块钱好处费,我原本以为没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就不是犯罪。”这是河南省新野县农业局水稻生产办公室原副主任马力伫发出的忏悔。根据媒体公开报道,马力伫利用堂兄担任河南某市农业局局长职位的便利,让其为丰瑞种业公司中标某一项目提供帮助。最后,该公司以中标量每斤抽1元好处费的标准先后送给马力伫20万元。

  全面从严治党这些年,人们见证了反腐高压态势的步步紧逼,也看到了不少案例的剖析,然而还有人说出“每斤收取1块钱好处费不是犯罪”的话,这种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拙劣戏码,与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歪理可谓异曲同工。如此“神逻辑”让人震惊,却更让人深思。

  没有为他人谋利,为什么别人会送钱给你?你帮我“牵线搭桥”办成事,我给你“好处费”,如此显而易见的贪腐事实,马力伫却以“没有为他人谋利”为借口,自以为不是犯罪,可见法纪意识淡薄到何种程度!

  1块钱虽小,折射的却是贪婪之心,映照的是腐败之路,积少成多,也会成为击溃千里之堤的蚁穴。腐败问题,都有由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演变过程,一旦迈出第一步,紧接着就会有第二步、第三步,有了“小腐败”,渐渐就会演变成为“大腐败”。“小”是量变之始、质变之源,要知道,即使是“1块钱”的贪腐,也从来不是不足挂齿的小事,而是贪污腐败的大事,绝不能忽视。

  心有侥幸则无忌惮。马立伫的“神”辩解,归根结底还是侥幸心理在作祟,但这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仍然有不少党员干部存在观望心理、侥幸心理,认为“反腐轮不上我”,贪腐之心不死,顶风作案。侥幸心理是思想的“蛀虫”,让领导干部放松了警惕,降低了自我要求,作出不正确的价值判断,错误地估计形势,从而迷失方向,最终沦为权力的奴隶。这种一时得逞的“幸福”就像虚幻的泡沫,葬送的是人生与家庭的真正幸福。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同样适用于面对党纪党规的广大党员干部,不要觉得事情小、涉及金额小,就侥幸为之,将其视为纪律的“空白区”。心中无纪、缺少敬畏,没有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一种价值追求、一种行为习惯,那么“破纪”就成了必然。纪律一旦丧失,就如洪水溃坝、野马脱缰,心中的贪欲再难约束、遏制。而随后,“破纪”的连锁反应就是“破法”,就会在“温水煮青蛙”之中走向贪欲之途、贪腐之路。在党纪党规面前,再小的问题也是问题。不从严要求,纪律就很难真正立起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高压、严管已经成为常态,很多干部都在原来不以为然的“小事”上“摔了跟头”。

  严是爱,松是害。党员干部只有把党纪党规刻在心上、植在脑中,成为心灵深处的“压舱石”,才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身为人民公仆即使想发财也不能走旁门左道,也切莫用自己的愚昧无知成为走向贪腐之路的“遮羞布”,心存贪念的公仆们,该警醒了! 

责任编辑: 史健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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