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警惕微店背后的腐败风险

2017年09月19日 09:06:56 来源: 作者: 临安市纪委 陈晨

  微商,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进入人们的视野,因其准入门槛低、投入低、收益高而颇受欢迎,目前微商从业者人数达到3000万人,这其中也有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这些“有权”的微商从业者,因其有可能利用其职权属性营利,而为一种新形式的腐败打开方便之门。

  公职人员开微店是否触碰纪律底线?答案显而易见。对于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公务员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微商也不例外。微商,表面看是丰富业余生活的“小情趣”,而实则是贪婪的内心在作祟,更有“法不责微”的侥幸心态,让“微商腐败”成为了官场李鬼的“任意门”。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的微店,往往与其从事职业相关,或与接触对象有所关联。比如,有的医护人员利用与患者的医护关系,向患者及其家属推销医疗保健产品;有的教师利用学生家长群,向家长推荐学习用具、辅导用书;有的公职人员向服务对象推销地方特产、生活用品等等。一旦公职人员利用与服务对象交往的优势地位,推销高价产品,而被推销者违背自身意愿加以购买,或者有的服务对象借以主动示好,拉近与公职人员的“距离”,借用微商买卖的渠道输送利益,其实质就背离了普通的微商交易行为,而异化为隐形的权力寻租,这当中无疑存在重大腐败风险隐患。

  近年来,中央八项规定、两个条例、三个准则等一系列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律法规紧锣密鼓出台,高悬了惩治的利剑。身为体制中人,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利害关系,却缘何仍关不紧微商的“利益之门”?

  正所谓“心病还需心药医”,“微商腐败”背后实则是思想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出了问题。为官先“修官德”,公职人员要加强自律,在道德修养上给予自身“软约束”。公职人员对于自身本职工作应当有正确的认识,应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用以立公为民的公仆心去抵御金钱的“侵蚀”。

  同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唯有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办法,将公职人员约束在法制监督的“天罗地网”,才是根除“微商腐败”的“对症良方”。《禁止公职人员从事营利活动的相关规定及解释》早已出台,强化监督管理,对公职人员从事微商行为给予“硬约束”。加大对违规开“微店”的查处力度,给“微商”的营利活动戴上“紧箍咒”。发现公职人员存在违规开“微店”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责令改正;问题严重的,必须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还公职领域一片净土。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公职人员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公职人员要严守纪律底线,从内心树立防线,与盈利行为绝缘。

  微店虽微,但腐败不分大小。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很多腐败问题都是从点滴小事积聚的,日积月累,终至腐朽败坏、病入膏肓。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关注公职人员从事微商背后可能衍生出的微腐败,广大公职人员要保持清醒,警惕腐蚀,避免作茧自缚,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责任编辑: 王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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